115年後備軍人緩召第4、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時間:
一、115年後備軍人緩召第4、5款申請,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。
二、115年後備軍人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,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。
三、申辦窗口:緩召第4、5款及儘後召集第4款,請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(或民政)單位檢具佐證文件申辦。逾期不受理補辦。
四、相關資訊登載於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afrc.mnd.gov.tw),或逕向戶籍地(縣)市後備指揮部洽詢免付費電話 0800-077-77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