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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宣導

    汛期(5月至11月)已來臨,請您務必做好防災準備,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喔~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3-09 14:47 承辦單位:鹽埕區公所

    汛期為每年5月至11月,請提早做好下列防災準備,才能將災害損失減至最低: 1、懸掛在屋外的看板、招牌應取下或釘牢,以免被風吹落。 2、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,鷹架、圍籬應固定。 3、家庭應準備蠟燭、手電筒、收音機、以及足夠的食物、飲水等。 4、檢查電路、瓦斯管線以免發生火災。 5、河、海邊的居民應嚴防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,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。 6、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、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,應儘早疏散。 7、河邊、水邊飼養的家禽、家畜應加強欄舍或將動物遷走,以免發生損失。 8、漁船應進港避風,並將船隻繫牢,人員避居安全處所。 9、絕對不可到海邊釣魚、觀潮或戲水,以免被巨浪捲走。 10、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、堤防外,以免被水淹沒。 11、不要隨意進入淹水的地下室,以免發生觸電。 12、不可貿然駛入被水淹沒的路面,以免發生意外

    類別:防災宣導
    關鍵字:防災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1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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