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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宣導

    避難疏散應注意事項~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0-18 10:31 承辦單位:鹽埕區公所

    ✅若遇水災、風災等災害緊急危難,請聽從警消或相關災害防救人員指揮,儘速就近前往指定之避難處所避難

    緊急避難時,先行關閉住所瓦斯及水電前往避難處所避難時,僅須攜帶隨身貴重物品,日常生活用品及物資將由避難處所提供。

    若有老弱婦孺行動不便者,請各里里長、里幹事立即聯繫警消單位或相關災害防救人員協助避難疏散

    避難時應避開易坍方或淹水等危險路段,並聽從里幹事及里長避難路線之安排,以確保人身安全。進入避難處所後,聽從區公所及避難收容所管理人員安排,並遵守相關規定。

    類別:防災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3-10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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