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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役男出國觀光應如何辦理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3-04-30 15:56 承辦單位:鹽埕區公所
    一、20歲以上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申請出國觀光者,可直接至「內政部入出國及
    移民署」網頁申請:
    1.於移民署網站「線上申辦」項下點選「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
    核准」,依說明登錄必填欄位各項基本資料(若非必填欄建議可不填寫
    ,以免與實際資料不符而產生錯誤情形)。
    2.印出核准書,夾入護照中於出境時查驗。
    3.於核准期限內欲再次出國者,可依上述步驟,以查詢方式,再度印出核
    准書使用。
    二、20歲以上役男申請出國觀光者,若已不具國內在學緩徵身分,由役男持身
    分證、印章及護照正本,向所屬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,經核准
    後應於核准效期1個月內出境,出境時繳驗核准書,且出境期限最長不得
    逾4個月。
    三、役男未滿20歲須由監護人(家長)申請並攜帶家長身分證、印章及役男身
    分證、印章及護照正本,向所屬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。

    承辦單位:兵役課
    承辦人員:陳美款

    電話:07-5518351轉224
    類別:兵役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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