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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請問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具備哪些條件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3-01-16 16:15 承辦單位:鹽埕區公所
    提供機關 - 鹽埕區公所

    申請資格(審核標準):
    (一)年滿65歲,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市民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。
    (二)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28,161。(每人每月所得17,835元以下者核發$7,200元,每人每月所得17,835元至28,161元者核發$3,600元。)
    (三)全家人口存款本金(含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)未超過一人250萬元;每增加一口得增加25萬元。(利息所得核算方式,按101年台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定期存款固定利率0.0138計算)。
    (四)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650萬元。
    (五)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。
    (六)未重覆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。
    承辦單位:社經課
    承辦人員:曾秀玲
    電話:533-5423

    類別:社經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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